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金10000万元,是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我公司秉承“做有益社会、服务全球的百年企业”的核心理念,专注于水处理产品研发,不断开发新产品,改进老产品,扩大应用领域,主要产品涵盖阻垢剂、分散剂、阻垢缓蚀剂、杀菌防腐剂、金属离子螯合剂、日化助剂、纺织印染助剂、造纸助剂等,广泛应用于油田、石化、电力、冶金、日化、纺织印染、造纸等行业。我公司现有2个厂区:①清源厂区,位于济源市轵城镇黄河路东段与208国道交叉口向南1500米。②虎岭厂区,位于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为实现公司集约化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产整合需要,公司拟投资31600万元,在济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公司现有虎岭厂区西侧新征用地90.72亩建设“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距离厂址较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170m处的西留养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种,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储罐小呼吸废气,按污染物性质为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PCl3、PCl5、Cl2、HCl、颗粒物、醋酸、甲醇、丙烯酸、非甲烷总烃等。
(2)废水:外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其他杂水。其中,其它废水为生产装置区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在此前提下项目外排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釜底残渣、废活性炭、废盐渣、物化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种固废安全处置后均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种泵类、风机等,经过减震、消声、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影响有限,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工艺废气污染物均易溶于水,根据此特点,采用二级水吸收法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氯化磷中间储罐呼吸孔对接收集管道送“二级水洗填料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于生产中管道、阀门等处由于连接不好或设备腐蚀产生的“跑、冒、滴、漏”现象,泄露物料对环境产生影响要最大限度减少这部分无组织排放的发生,本项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对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耐腐蚀密封环,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经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更换。
(2)废水:本项目废水依托虎岭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济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3)固废治理措施:其中釜底残渣、废活性炭、废盐渣、物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送具备危废处理资质厂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不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治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环境风险:本项目界区内涉及部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潜势为Ⅳ+,最大可信事故源项判定为液氯储罐和三氯化磷中间储罐泄漏,根据事故情景预测结果,评价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可满足地方规划及园区规划相关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我们将欢迎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及各界关心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过程,希望各界公众通过电话、网站、邮件、电话、调查表等方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您想了解项目及环评情况,请到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咨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联系电话:0391-6089345,联系人:张工。也可以咨询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71-67712661,联系人:侯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网络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电话、Emai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
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